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2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男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人员须是西安市城镇户籍,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一年以上)
二、社保补贴的时限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符合往年补贴条件但未及时申请人员,按照往年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根据文件精神,我中心2012年度“4050”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有序展开。
2012年10月24日——10月30日为发表及宣传阶段,集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2年11月01日——11月13日(9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0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2012年11月14日——11月23日(8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1年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2012年11月26日——12月7日(10个工作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2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2012年12月10日——12月20日(9个工作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2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20日结束,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到本人档案托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社保补贴的标准
2012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金额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医疗保险不含8元大额,养老保险不含利息,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分,金额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本人确认)
四、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
6、单位盖章、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五、申请社保补贴的程序
1、2012年首次申请享受人员,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资料按《申请表》、《养老医疗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的顺序装订交柜台受理。
2、享受过2010年、2011年“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到档案托管机构申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就业单位及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将盖章后的资料按《申请表》《养老医疗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的顺序装订交柜台受理。
六、社保补贴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12年12月31日受理申请结束后,将按申请顺序报上级单位拨款后分批发放。请在申请材料中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届时我们将采取短信通知的方式。
2、发放方式:2012年社会保险补贴定在交通银行西五路支行发放。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交通银行网点办卡免年费、免开户手续费,原有交通银行卡人员可直接使用。
七、其他情况及处理细则
1、2006-2009年首次申请,已连续享受满三年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2、往年因各种原因未申请的,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往年享受过中间转出养老关系,后又转回的,不再进行补贴。
2)往年享受过因个人原因(忘记或晚报等)中断的,应按照当年标准给予补贴,此类人员需单独报表办理。
3)2006年首次申请,2009年未享受“一次性延期一年政策”的,不再补办。
3、2012年当年新增(新建、转入)档案不予享受社保补贴。
4、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岁及以上)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
5、补贴对象的年龄严格依据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记录为准。
6、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间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2012年新增人员需查养老保险系统审核其首次缴费时间确定享受资格)。
7、对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项不全或未按规定年检人员,不予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