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昨日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了解到,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新社保年度可以缴费了!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实行“即缴即补”,即直接缴纳个人负担部分,且本次缴费额并非12个月,而是6个月。据统计,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市数万名大龄灵活就业人员。
目前市本级的已经开始缴费工作,而根据统筹安排,三县四区的工作进度不尽相同。下月起,所有通过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的人员,都能按原缴费渠道实现缴费。
【补贴对象】已经认定的“4050”人员
这里所说的已完成社保补贴申请认定的人员指2007年底前,本人申报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人员,要到社区提出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已享受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上述条件,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也不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60%
具体补贴标准:符合“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60%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上年度社平工资和市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
目前执行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原定有效期到2008年底,在没有新政策出台前,享受社保补贴人员暂时缴费至2008年底,即本次缴费先缴6个月的保费即可。
【个人缴纳】个人最高负担1014元
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全额补贴,按照现行的缴费补贴方式,新社保年度影响最直接的是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简单的讲,调整后,享受社保补贴政策人员可以直接缴纳半年个人负担的40%部分即可。
2008年社保年度(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仍有五个档可供选择。即,以我市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5355元的60%、70%、80%、90%、100%为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分别为:3044元、3550元、4056元、4564元、5070元(社保记账上下年度取整)。
政策调整后,“4050”人员在自选缴费档次后,可以直接缴纳所选取档次的40%,而且是一次性缴费半年而非全年。即:一档为3044×40%×50%=609;二档为3550×40%×50%=710;三档为4056×40%×50%=811;四档为4564×40%×50%=913;五档为5070×40%×50%=1014(社保记账上下年度取整)。缴费时需要持《养老保险手册》、《托管手册》、《“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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