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9月23日起,法案为消费者设定了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审和索赔的实现路径,并建立了保险公司外部监督机制。法案禁止保险公司因为既往病史拒绝支付19岁以下人员的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不得设置受益人诸如住院天数等主要保障项目下的终身给付限额。而在个人健康保险市场和团体健康保险市场,健康保险年度支付限额逐渐进行调整,保险公司新订立的合同中关于一个患者年度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规定将会受到限制。
自2010年10月起,建立实施州消费者救助计划。州政府申请联邦资助建立或扩大独立的机构,以帮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进行协商。这项计划将整理消费者的诉求,登记保险金额,为消费者解释其在团体或个人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收集消费者反映问题资料,整理报告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卫生和公共服务部决定这些问题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检查。
提升保险公司的公信力
自201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订立的大型团体健康保险计划中至少85%的保险费用必须用于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的改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计划和小型团体的健康保险,法案要求至少80%的保险费要用于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如果保险公司因为管理成本或利润过高而达不到上述要求,则保险公司必须退还部分费用。
自2011年1月1日起,法案逐步消除Medicare高级计划和初级计划之间的给付差距。目前,Medicare基金平均每个受益人支付给经办Medicare高级计划的保险公司比初级计划的多1000美元,结果导致所有Medicare受益人保费的增加,包括未纳入Medicare高级计划的77%的Medicare受益人。法案在消除Medicare不同计划之间差距的同时,保证Medicare高级计划的受益人享有的保障的稳定性,并对受益人提供相应的补贴。
美国医改诸多措施中国可借鉴
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美国医疗保险改革将持续4年之久,其中大部分改革将于2014年之前生效。回顾美国医改法案审议的艰难历程,跟踪改革的每一次举动,不难发现美国医改对制度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的执行力颇为突出,而美国医改的诸多措施亦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自2009年全面启动以来,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即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革。2010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3206万,增加305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734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472万。全国2678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3%。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我国2009年也出台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同时,我国自2009年开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新医改进入攻坚期。
医药卫生体制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生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价值导向。在我国新医改的关键时刻,学习借鉴美国医改法案严格贯彻实施的执行力,对改革目标实现的路线图、时间表等保障机制,以及美国医改的实现措施,有助于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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