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0日表示,今年将在全国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这意味着,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城镇非从业群体门诊就医可报销,一般诊疗费用均纳入医保。
多发病将重点保障
10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表示,今年,将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人社部表示,对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将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
对于具体标准,人社部称应由各地合理确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不过,原则上规定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累计门诊医疗费较高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据悉,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居民医保基金解决。
未经基层转诊不报销
按照人社部规定,对于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如果没有经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原则上将不予支付。对于首诊基层医疗机构的确定,将综合考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保居民意愿、是否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等因素。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
人社部同时提出,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等特殊治疗,应鼓励患者在门诊就医。各地可以针对这些特殊治疗和手术的特点,单独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人社部表示,应将一般诊疗费全额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
新闻名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辅助性手段,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其中包括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此前,居民医保政策以大病统筹即“保大病”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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