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时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时,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可以参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护工收费标准确定,如无成文规定,可以参照当地实际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对于评残之后的护理费,一般根据法院裁定或法医机关的鉴定结果来确定,同时还应结合护理等级计算,如高度残疾(如5级以上)的,如果还需支付后续治疗费,或者配置了残疾用具的,其护理等级应低于治疗期间的护理等级,在计算时应根据医疗或法医机构的鉴定合理审定。
人伤核损员应注意收集当地“护理人员用工收入标准”或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上述费用。
护理人数的多少,既关系到对受害人能否适当的照顾,又关系到赔偿护理费的数额。根据《法释》规定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在医疗机构或者法医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确定护理人数。
医疗调查人员应随时跟踪以确定实际护理情况,以合理确定护理人数。对于在重症监护(ICU)期间,由于非医护人员一般不能进入,故在此期间原则上没有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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