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保险业参与了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的115个市县的新农合工作,其中以委托管理模式参与101个市县,参保人数3118。9万人,委托管理资金63。66亿元,补偿人次673。8万人次,补偿金额18亿元;以保险合同模式参与14个市县,参保人数172。7万人,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亿元,已决赔付金额1。1亿元。以委托管理和保险合同形式参与27个市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8。7万人。此外,保险业还在73个市县开办医疗救助,参保人数115。3万人。
“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先后涌现出了新乡模式、江阴模式等典型,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庞雪峰告诉记者,《意见》肯定了以委托管理模式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的做法,提出以委托管理模式为主,完善管办分离的运行模式。同时,根据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的实际情况、国际经验以及充分发挥保险业风险管理优势服务基本医疗保障的发展趋势,《意见》提出继续完善经办管理模式,规定在条件具备、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探索以保险合同方式经办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以保险合同模式经办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障责任,切实维护参保人利益。
促进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
在新医改方案的框架下,如何加强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对商业健康保险持续稳健运行十分重要。
据庞雪峰介绍,《意见》提出以下措施,一是鼓励保险公司参加各地医疗服务监督组织,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谈判机制和多种有效的付费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制约作用,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监督医疗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是探索建立保险行业定点医院管理制度,探索保险业与医疗机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机制,通过采用提高报销比例、增加服务内容等方式,引导被保险人在定点医院就医,强化医疗费用控制,防范不合理赔付风险。三是推动保险业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探索投资医疗机构,通过资本纽带强化医保合作。
与此同时,《意见》对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各保险公司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完善健康保险单独核算、精算、风险管理、核保、理赔和数据管理等专业化管理制度,加大投入,有效推进健康保险专业化能力提升。保监会还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系统能力,在建立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交换,逐步实现客户出院的即时赔付,提高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功能,加强科学定价和决策能力。与此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公司进一步推动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精算人员、核保人员、理赔人员和健康管理人员等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完善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争取政府支持新医改方案肯定了近年来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取得的成效,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从国际趋势看,政府购买服务是许多国家社会保障经办管理的运作模式之一。从国内情况来看,政府购买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措施。政府支持是商业保险做好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的重要条件。”庞雪峰说,随着医改工作的逐步推进,政府有关部门将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也要主动向政府宣传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商业保险经办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机制优势、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和成本效率优势,争取政府支持,积极稳妥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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