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被保险人的人身危险程度进行分类,人身保险分为健体保险和弱体保险。
1.健体保险
健体保险又称为标准体保险,是指对于身体、职业、道德等方面没有明显缺陷的被保险人,保险人按照所制定的标准或正常的费率来承保的保险。大部分的人身保险险种都是健体保险。单就身体状况而言,健康体、亚健康中的“轻度心身失调”状况均可按照标准体承保。
2.弱体保险
弱体保险又称为次健体保险或非标准体保险,是不能用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承保的保险。此类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较高,超过了正常人的标准,若使用止常费率将增加保险人的赔付率,只能用特别条件来承保。弱体保险在承保时可采用下列方法。
(1)保额削减法。它是指投保人按正常费率投保,但在一定期间内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给付金额的承保方法。该力”法对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性递减的被保险人适用。
(2)年龄增加法。它是将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一固定的年数后所对应的费率作为保险费率的承保方法。该方法对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性递增的被保险人适用。
(3)附加保费法。它对投保人征收~定金额的额外保费。该方法适用于保险事故发生率与正常值的差值为固定值的被保险人。单就身体状况而言,亚健康中的“潜临床”状态可按照次健体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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