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籍低收入家庭中的无业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和60周岁(含)以上老人,如未纳入职工基本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
据了解,以前政府资助医疗保险的受惠群体仅为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近期北京市出台新规称,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无业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和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将由政府全额资助。此次调整预计每年受惠人群将从约20万人扩大至60万人。
“有的低收入户可能只比低保家庭收入多出几十元,但是参保参合需要自掏腰包几百元。”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首都社会救助体系,为低收入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也可以切实发挥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互补作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标准为:城镇无业居民中的重病患者每人每年600元、重残人员和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助标准为:筹资结构中个人缴费部分,由户籍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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