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三者合一的“湛江模式”能在湛江顺利推开,得益于“政府主导”化解重重阻力。用湛江社保局一位负责人的话来说,多数人认为“湛江模式”仅是“政企合作”,但事实上“湛江模式”还包括社保基金的市级统筹和参保人身份的城乡统筹。而后面两者均受到了阻力,而这才是“湛江模式”影响力大和更难复制的因素。
据了解,在“湛江模式”推出前,湛江的城乡医保也是采用县办县统筹的管理模式。县办县统筹的缺点是各自为政,基金调剂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湛江在启动此次医改时,就由政府主导将全市各区县纳入到市级统筹,建立起湛江城乡医保统一结算平台、统一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医保管理体系。市级统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作用,提高了基金的共济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由于市级统筹做大了湛江医保“蛋糕”,为引进商业保险机构铺平了道路。
“政府主导”还化解医院阻力。众所周知,医院是医改的硬骨头。医院习惯了由自己说了算,商业保险公司想“插一杠子”,要对其医疗行为进行监管,这是对垂直的医院管理体制的横向介入。若没有政府的竭力主导,保险公司想进驻医院,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湛江模式”在施行的头半年,在进驻医院过程中,就遭遇了医院的不合作、抵制,若不是政府多方协调沟通,这事就差点夭折。
如今,医院却为保险公司的进入感到庆幸。因为,保险公司不但给医院带来了经济利益的提升、医患关系的改善,更有助于信息化建设。
“以前医保收入只占全院业务收入的20%,现在上升到35%。”湛江赤坎区人民医院龙海潮院长认为,“湛江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缴费、待遇、结算同一个标准,打破了以往城乡分割,优势有目共睹。如今,只要在湛江市内的定点医院就医,在医院结清自付部分费用就可出院,大大方便了参保居民的看病就诊。2009年和2010年,赤坎区人民医院门诊人次均保持60%的增长,“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也促进了医疗事业的发展。”龙海潮说。
专家观点
其实“湛江模式”也遇到过质疑,因为湛江市把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缴费的15%拿来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实现保障水平的提高,被质疑违反了医保基金管理的规定。根据现行规定,新农合基金需“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也只能“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广东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郑言今认为,湛江市把城镇医保与新农合合并,本身即是一项创新。对其评价,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在算资金收支、基金运作等小账的同时,更要算民生问题、政府管理等大账。
新医改方案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可见,湛江市政府的做法并不违背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的本质,符合国家新医改的大方向。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就需要起码的利润,这是基本的商业规律。而且,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对此亦无禁止性规定,且提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的旨求。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