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方式主要是捆绑式经营和商业化运作两类。捆绑式经营是指政府社保部门仍以基本医疗保险的方式来经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化运作是指社保部门借助商业保险公司实现补充医疗保险的经营管理。捆绑式经营的不足之处首先是管理困难,运作过程难以操作;其次,财政负担和企业负担都较为沉重。
而商业化经营不但解决了上述难题,而且优势明显:减轻了财政压力,节约了人力资源,优化了医疗资源的配置,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而促进了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间接推动其他业务的发展,使居民的保险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可以让社保机构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转移给商业保险公司运作。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从目前经营医疗保险的人寿保险公司中选择费率低廉、服务优质、实力雄厚者,作为大额医疗费用保险的承保公司。这样较为符合市场化运作规律,促进市场竞争,使商业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和竞争实力提高,而被保险人也能够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
要建立高效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加快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化运作的同时,还需注意的是,首先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要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划和实施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尽快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其次,需要社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加强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管理,从对服务提供方的控制来看,要建立医院之间的竞争原则,以提高医疗效率,同时,要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防止医疗浪费或医患合谋欺诈等行为的产生。
再次,要不断加大医疗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
第四,从国际惯例来看,国家为商业医疗保险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是大势所趋,一方面,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有关方面也应尽快把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摆上议事日程。
总之,对补充医疗保险应实行商业化运作,以提高医疗保险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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