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了商业医疗保险,希望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转嫁疾病给自己带来的风险,获得必要的补偿。专家提醒大家,投保时除了要考虑自己的支付能力、健康状况外,还要了解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给付方式的不同对自己可能获得的给付具有的明显影响。
商业医疗保险通常采用以下三种给付方式:
一是定额给付方式,即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给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二是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
三是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
现在市场上推出的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都是定额给付型的,在确诊被保险人初患保险合同列明的重疾险种即进行保险合同规定的给付。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即使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多份,也不存在按比例分摊的问题。譬如,被保险人在两家寿险公司同时投保了保额均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险,只要在保险期限内出险,最多可以领取两家保险公司共计20万元的保险给付金,而不需要医疗费用收据做凭证。在这里不存在重复保险问题。
但值得注意的是,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却很特殊,它一般分属津贴型和报销型两种,津贴型也属定额给付,但报销型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补偿原则。即保险人在保额范围内按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按约定比例予以补偿。因此,即使投保多份住院医疗保险,其给付都限定在实际花费的医药费和保险金额内,并按比例分摊。被保险人不能因为重复保险而额外获利。因此,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时,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自己投保险种的给付方式,使自己每一分钱都能为自己带来保障。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