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付限额继续提高。2011年度,我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2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8万元,商业保险15万元);新农合县级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7万—10万元(泉港、石狮、晋江10万元)、市级大病补充补偿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
推进社保卡“一卡通”
社保卡可在全市县以上医院替代医院内部就诊卡,实现社保卡“院内就诊一卡通”,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读卡器也已全部发放到位并完成接口改造。社保卡已取代全省医保联网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转诊或退休异地安置。
我市社保卡的医疗就诊金融支付功能在全省率先实现试点应用,市农行已在市人民医院试点,实现金融支付应用,市工行在市第一医院着手进行试点前期工作;积极开展社保卡跨部门应用,目前正在利用社保卡开展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对象“一站式”应用服务,今后救助对象可持社保卡在就医结算时即时兑现民政部门的救助待遇。
探索支付方式改革
我市积极督促和指导各试点县(市、区)按照《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方案(试行)》要求,抓紧开展基线调查、费用测算和方案制定等工作。目前,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石狮、德化均已制定下发辖区内新农合门诊统筹总额预付方案并逐步实施;石狮、晋江实施单病种组付费方式改革方案,2011年,晋江开展住院单病种付费5580人次,补偿金额33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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