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前日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明确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在调整医药价格方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今年,我国计划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将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同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
此外,我国将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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