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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为妈妈投保了中国人寿的“福满人生”分红保险和“康宁定期”健康保险,可是由于妈妈不在深圳,我就代替她签字了。请问,我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但指定身故受益人并非强制要求,客户在投保时可进行指定(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也可不指定。若客户未指定受益人,当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对保险金予以分配,即由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若客户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当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则按照指定的受益人、受益顺序、受益份额进行保险金给付。

  客户在投保并指定受益人时,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受益人信息要准确。客户需提供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若信息不准确,将可能被视为未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可指定及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应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若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3、在指定多个受益人时,必须明确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客户在投保或保全申请要求指定受益人时需同时指定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拨打手机13923853200与营销员联系。)(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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