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深圳医疗保险立法需要更公平博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深圳市法制办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其中令人瞩目的修改是将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具有深圳户籍、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退休后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更改为在本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要求医疗保险缴费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至15年。

  深圳市法制办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其中令人瞩目的修改是将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具有深圳户籍、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退休后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更改为在本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要求医疗保险缴费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至15年,累计缴费从15年至25年,尤其是对于在2017年后退休的人员,在本市医疗保险缴费必须满足满15年,累计缴费满25年的,退休后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缴费年限不足本市年限及累计缴费年限,仍要继续缴费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这个修改将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费转嫁给了参保人承担,本条的修改对于深圳大部分的参保人来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变得比原来苛刻多了。对于年轻的深圳人来讲,大部分人都是要在2017年后退休的,意味着一旦参保人的缴费年限达不到这两个标准,即使退休了,也要从不多的养老金中拿出11.5%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否则面临着年老多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之虞。

  深圳此次修改的目标年限可以说是目前国内关于医疗保险缴费的最高年限。201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一直争议不休,有的人认为累计缴费年限就应该理解为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年限,只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累计缴费15年的条件,退休后就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人理解这里的累计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国家一直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各个地方立法规定了不同的标准。天津市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上海市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广州市4月22日公布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广州市医保缴费年限由目前的10年延长到15年。由此可见,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医疗缴费年限的情况下,深圳采用了高标准。

  医疗保险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宪法》和《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在患病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我国政府不断强调民生,加强社会保障的今天,深圳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医疗保险不仅没有体现出进步性,而且还出现极大的倒退,实在令人遗憾和惊诧。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