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规划明确要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这不仅使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大病保险具备可靠的政策依据和财力支持,也有利于优化医疗保险资源配置、提高社会居民的保障水平。
“保监会提出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也是亮点之一。”陆敏说,“很大程度上,健康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水平受制于数据信息的建立与完善。”
事实上,目前健康险市场并不乐观,国内四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中,人保健康险规模最大,去年标准保费收入达45.9亿元;平安健康险去年收入1.3亿元;昆仑健康险和和谐健康险的保费仅几千万。囿于现行医疗卫生体制的限制,由于商业健康险公司不能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导致陷入亏损与产品质量下降的赔付风险怪圈之中。
三大难点
不过,医改“十二五”规划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难点。邱彬表示,“还需要决策部门、保险机构、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努力研究解决,使政策利好转化为实际成效。”
具体而言,他认为存在三大难点,如健康保险的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尚不明确,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出台时间等也都需要明确。在邱彬看来,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就会影响规划的实际执行效果和目标的达成,因此需要多方研究论证后尽快明确。
另外,通知再次明确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但此政策在2009年新医改方案出台时就已经明确,可直至今天,仍然没有明确的经办机构的资质标准和条件,在实践中对经办主体资质的审查也不够统一和严格,经办主体仍然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使经办的实际效果也大相径庭。
“通知明确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但缺乏可操作的规定和要求。”邱彬说。他解释,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心存顾忌,不愿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使这一政策规定在有些地方得不到有效执行。
陆敏也认为,医改规划利好健康险公司,但很难一下子解决所有的问题,关键看落实情况,相信这离不开整个医疗体系发展的推进。中国缺乏医疗资源,平抑要价虚高、进行风险控制等主要是政府与医院在做,没有第三股力量;像在国外发达国家,商业健康险公司是很重要的第三股力量。
在保险业贯彻执行医改“十二五”规划方面,邱彬建议,充分肯定和认可商业保险机构在经办和管理各类政府委托业务方面必要的、合理的利益;确保经办管理行为的持续性,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另外,邱彬建议,明确各地要在国家的制度框架下,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以及基金情况等因素,研究制定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大病保险或重特大疾病保障方案,对筹资水平、报销比例、额度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和制定,增强规划的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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