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0周年。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在全国陆续展开。10年间,新农合制度从低水平起步,逐渐成熟和完善,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为我国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了纪念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本版从即日起推出“新农合制度十年观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编者
1.一个名字见证一项制度
中国人的名字,常常与某些重大历史事件联在一起。魏新合,一个普通四川农村女孩,就是新农合制度的见证者。
2006年1月1日,四川省剑阁县剑门关镇风垭村农民王海芳,来到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做产前检查。为了省钱,她准备回家生孩子。然而,医生告诉她,只要参加了新农合,住院分娩可以补偿100元。于是,她立即办理了手续。次日凌晨,顺利产下一名女婴。这是剑阁县启动新农合制度后的第一例新生儿。
当年1月2日,县卫生局长一行来到病房看望她。王海芳的公公魏在烈是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一直在纳闷:生了个娃,住院费花了370元,为什么还要补100元?局长一解释,他才恍然大悟。老人说:“新农合是个好政策,我想给孩子起个有纪念意义的名字,就叫魏新合吧。”
今年5月,记者重访剑阁县,见到魏新合一家人。王海芳告诉记者:“现在农村生小孩全免费了,那时虽说只补了100元,但农民看病政府拿钱,还是破天荒头一次。”魏在烈说:“我听说现在镇上有人生大病,居然报了十几万,这在过去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如今,魏新合已经6岁了,在剑门关小学幼儿园上学前班。最近,父母给她改名为“魏偲媛”,取“饮水思源”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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