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心做好保险主业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保险企业创设的各类慈善基金会或专项基金明显增加。诸如中国人寿的“国寿慈善基金会”、中国人保的“人保慈善基金会”、平安保险的“平安公益基金”、天安财险慈善基金会、明亚保险经纪公司的“天使守护基金”,以及保险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地方慈善机构设立的扶贫、助残等各类专项基金等。不仅如此,像中国人保还专门成立志愿者协会,保险业志愿者队伍也在迅速壮大,活跃在社会公共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的各个领域。
“但我国多数企业的慈善理念并不成熟,捐赠理念主要是‘回报社会、造福桑梓’,没有将企业慈善活动与企业发展战略联系起来,也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而国外跨国公司在企业慈善方面有着成熟的‘企业公民’理念,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慈善文化。”业内一位高管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慈善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由“官办民助”逐步转变为“民办官助”,充分发挥民间慈善组织的力量。
记者发现,目前,保险业已经开始探索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长效机制,注重持续性投入和专业化运作。尤其是大型保险企业在社会公益慈善方面投入规模大、运作专业,已经形成了较强的企业公民意识,以及自身较为成熟的公益理念和主要投入方向。“发挥行业优势,将保险业的商业性与公益性有机结合,是保险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方向,能够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专家表示。
“仅将公益慈善活动作为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方式和手段,毕竟只是保险企业在发展初级阶段的需要。对公益慈善的持续投入是保险业内在需求,也是保险业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说,当前保险行业公益慈善捐助和宣传均是各企业“单打独斗”方式,项目分散,投入规模两极分化。只有形成行业合力,汇聚成强大声势,才能有效提升整个行业美誉度。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冶思松认为,将社会慈善事业与金融保险相结合,开创了国内慈善事业的先河,创造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模式,充分凸显了慈善机构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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