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保险公司收到客户的咨询电话,询问的内容是关于暑期出行时需不需要单独购买意外险种的问题。因为有客户发现,他们之前所购买的寿险附加险种里就包含了意外险,保险从业人员提醒,如果属于附加险的意外险仍然在有效期内,则客户无须再额外购买意外险种。附加险作为主险的附加合同其实具有“一份保单多次理赔”、投保费用较小保障范围更大的优点,市民在购买保险主险时不妨向保险公司咨询得更深入一些。
保险学堂:
顾名思义,附加险是相对于保险主险而言的,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跟其他险种最大的区别是,它不可以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深圳市民想要购买附加险的话必须先购买主险。
友邦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客户可用较少的保费获得更高保额的保障是附加险的最大特色。例如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以30岁20年缴为例,客户每年缴375元的保费,会得到1万元的保障。而附加在寿险之中的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同样是30岁20年缴,也是1万元的保障额度,客户每年只需支付56元的保费,但两者在保障程度上相差无几。)
此外,南都记者了解到,市民在购买寿险险种时可以配搭多种附加险,包括意外险、医疗险等,客户可以享受到“一份保单多次理赔”的好处。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主附险搭配都可以实现多重保障、多次理赔的功能。一些保险计划从形态上看虽然也是主附险的结构,但是这种结构是具有关联的。例如有些必须附着于寿险才可以购买的健康医疗附加险,如果主险和附加险保额一致的话,其中一个险种发生赔付,合同随即终止,这一类主附险一体的组合并不具备两次理赔功能。
一般来说,附加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市民可以在附加险保单周年到期之日根据自身新的保障需求作适当的调整。例如有客户会减少或增加附加险的数量、提高附加险的保额,或者选择保险公司新出的附加险品种等。通过和主险的灵活组合和搭配,其实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群的保障需求。值得提醒的是,医疗附加险险种其保单是一年一核的,当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当年的情况重新核定承保的风险,并作出正常续保、加费承保、降额承保和拒保等不同处理方式,所以市民购买附加险时需要特别注意续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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