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仓市积极探索医保特惠措施,在遵循医保机会公平的原则上,推出了向特殊疾病倾斜、向困难人群倾斜、向老人倾斜和向基层倾斜的“四个倾斜”等特惠措施。这些医保特惠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医保成效,但仍难以满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
对此,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认为,应该确立大医保的理念,引入新机制,探索新路子,延伸放大保障效应。
“2011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有关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衔接等工作。探索引入商业保险运作机制,建立大病补充医保制度。”陆俊表示,去年以来,太仓市通过引入商业保险运作机制,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补充医保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基本+补充”特色的大病医保“太仓模式”。
陆俊表示,截至目前太仓市医保基金累计结余8亿多元,若按照大病补充医保筹资2100万元左右的水平,大病补充医保资金仅占基金总盘子的2.5%左右,仅用基金的利息收入即可实现支付,丝毫不影响医保资金的安全性。
“从一年来大病补充医保的运行情况看,居民住院看病实际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医保基金效应得到放大,群众重大疾病治疗得到有力保障。不过,探索建立大病补充医保制度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毕竟仅仅运行了一年,实践中已经面临好多亟待思考的问题,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优化"太仓模式"的制度设计。”陆俊举例说,比如,筹资标准的合理性、资金保障的持续性、待遇补偿的科学性、医保商保合作的稳定性、承办机构责任与全方位医疗服务监督责任之间的协调性等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不断优化制度设计,不断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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