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有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举措,其中提出,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我省提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同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符合申办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予以批准并及时发放相应许可。
我省明确,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在规范管理方面,我省提出,要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严禁非公立医疗机构超范围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行为。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采用按规定设立救助基金、开展义诊等多种方式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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