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一轮医改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而根据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报告内容,新一轮医改的时间表被定为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由于医改方案的具体内容还没有正式公布,因此,医改对于商业保险尤其是商业健康险今后的发展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业内人士的看法仍然是见仁见智。比如,有人就担心,如果医改不能够明确基本社会医疗保障覆盖什么,什么留给市场,那么商业健康险的作用空间将会受到挤压,其地位也会被边缘化。而有人则认为,如果医改能够真正体现广覆盖、低保障的原则,那么对于商业健康险的发展应当是一个利好。
实际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去年11月30日在宁波召开的健康保险发展与监管座谈会上透露,医改方案将从三个层面确定商业健康险的服务领域,即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满足高端和多样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通过参加商业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利用市场机制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
有关专家认为,医改方案作出这样的地位确认,不仅是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同时也为商业健康险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已经达到2亿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有7亿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今年也将达到50%。但据了解,参保职工医疗费用的50%、参保农民医疗费用的70%、参保城镇居民医疗费用的60%仍然得不到报销,而其他如长期护理、失能和疾病保险等健康保障形式,社会保险并不提供保障。
人保健康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许志伟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现状来看,社会保险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社会公平,以及商业保险提供的多层次健康保障与高效率运行,还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没有形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相结合的比较完整的健康保障链和综合性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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