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我国健康险发展迅速,健康险保费迅速增长,与此同时,一系列与健康险相关的法规陆续出台,在一步步规范健康保险市场的同时还为健康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不容忽视的是,健康保险的市场认知度以及占有率依然很低,专业健康险的专业形象也还有待树立。
根据国家的政策走向以及海外市场的发展经验,在未来,个性化以及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及健康生活需求必将得以实现。
政策面:专业化路线主题鲜明
2001年以来我国健康险发展迅速,2001年~2008年的8年间,我国每年的健康险保费收入分别为62亿元、122亿元、241亿元、271亿元、312亿元、377亿元、384亿元和586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98.9%、97.6%、12.1%、15.2%、20.9%、2.4%和52.4%。预计到2010年,我国健康险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与此同时,一系列与健康险相关的法规陆续出台:
2003年底,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推进健康险专业经营。
2006年6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俗称“国十条”)中明确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并要求加强对专业健康险公司等专业公司的扶持力度,促进商业健康险的发展。
2006年8月,保监会正式颁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健康保险第一部专门化监管规章。《办法》首次统一了保险公司在健康险业务经营上的监管标准,要求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建立单独核算制度及信息管理系统;《办法》从产品类型、产品设计等方面确立了健康保险的基本制度,提高了经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办法》还明确支持保险公司加强与医疗机构深层次合作、管控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健康管理服务等,注重与社保体系的衔接,这些对于促进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推动产品创新、规范市场行为、保护被保人权益都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7年4月,由保监会牵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颁布,使得长期以来消费者对重疾定义的争议问题得到权威解释,极大促进了重疾险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日渐占领了健康险领域的主要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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