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我去金街逛街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骨折入院。但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却得到了不能理赔的答复。保单上明明写着附加意外伤害险,保额为5万元。为什么不能获得理赔呢”?读者李女士打电话咨询。
记者了解到,虽然李女士购买的是意外险,但意外险分为两种,一种为“意外伤害险”,而另一种为“意外医疗险”。而这两种险,虽同为“意外险”,但在对因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进行赔付时,两者的差别很大。
保险规划师代影指出,“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而“意外医疗险”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其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医药费用开支后,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同时,保险公司还可多次理赔,但对于全年累计赔付保险金则以所选的保险产品保额为限。
由此看来,若李女士购买的是“意外医疗险”,就能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赔付。代影指出,这种结果的造成,对于投保人来说,多数都是由于不懂或不太了解意外险,以为意外险只有一种,以致造成最终得不到赔付。在她看来,购买意外险若想要得到理赔,必须要弄清楚究竟是需要“意外伤害险”,还是需要“意外医疗险”,只有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对意外险,才会让自己出险后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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