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把“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议题。当时决定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并以此来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而此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又向前迈出一大步:用“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来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是具有当下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正在城镇化道路上迈进,作为服务业的保险业,也踩着多层次城乡保障体系的节奏中共同前行。同时,政府部门要在居民健康等公共服务资源中做到让绝大多数人满意,就一定是要借助市场的力量来进行“手脚共用”。而商业健康保险,就能很好地起到和基本医保衔接互补,继而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同时,商业健康保险的更好发展,符合收入分配改革之后的民众需求。根据需求理论,安全感永远是人们打底的社会述求。市场也需要差异化的现象存在。此外,市场具有的自我调节功能所迸发出来的民众关切,也就充分反映出商业健康保险的巨大市场。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这里还需要延伸解读下。保险业界人士都很热衷于提“买健康险应税前扣支”的相关建议。这里借鉴的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对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实施税收优惠。在我国,居民和企业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费均在税后支付,不利于鼓励个人为自己的健康投资。而“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将会对商务健康保险起到立竿见影的推动作用。
从多方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都不仅仅是一种医疗托底的关怀服务,它更体现出国家服务业质量的一个标杆。国民幸福度、421家庭结构的帮扶……这些,都可以被商业健康保险所涉及。从大的方向来看,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也将是中国经济促转型、调结构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