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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病情为受重视 一句得过高血压招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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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引起医生重视,张女士夸大病情,自称两年前得过高血压。谁知这句话“掉得大”,保险公司以此为证据拒绝赔保。张女士郁闷地询问记者“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

  张女士买了某保险公司住院医疗险。前不久,她在麻将桌上突然头昏、难受,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 。在向医生介绍病情时,张女士称二年前出差到青岛时和同事一起打牌,当时也是同样症状被送往医院,是高血压,希望医生这次给自己好好查查。医院当班医生在病历上如实地记下张女士所述,之后张女士因高血压住院治疗。

  张女士称,在青岛看病时,医生并未在病历上确诊是高血压,只是口头怀疑。她此次强调有高血压,只是希望医生重视自己的病情,得到细致的治疗。

  谁知出院后,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医院查看张女士的病历,发现医生记录中有“两年前得过高血压”后,即以“既有病史”而拒赔。

  湖北省山河律师事务所刘天志律师说,不赔“既有病史”是保险业内通行规定。但如果没有张女士这句口述,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拒赔。投保人在向医生述说病情时,一定要以医生确诊为准,不可将医生的猜测作为结论,以免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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