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临床上使用的药品分为医保统筹内的药品与统筹外药品,统筹外药品为全自费药品。医保药品又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要自己承担10%—30%比例不等。凡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除急诊抢救以外均不能够报销。
什么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具体参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药品、以及统筹内药品的自费比例,保险公司报销吗?同样不予报销。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书面列明:“药费指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内中、西药费用。”
《平安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条款书面列明:“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拥有商业医疗保险者,因意外门诊或疾病住院治疗时,一定要告知医生开具基本医疗目录的药品,减少自己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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