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刘先生投保时为自己附加了一款健康险,该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是:1)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每年医疗保险金10万元;2)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住院津贴为每天200元。
2008年5月1日至6月10日,刘先生因病住院治疗,其中医疗费花去10万元。按照刘先生的理解,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医疗费10万元、住院津贴41天×200元=8200元,合计10.82万元。但最终的理赔额是医疗费69650元、住院津贴7600元,合计77250元。因为保险条款规定:住院医疗保险金扣除500元的免赔额后按70%赔付、住院津贴除去前三天后开始给付。
解读:这是一款比较典型的健康险产品。在健康类产品中,基本上都有“免赔额”的规定。“免赔额”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作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免赔额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就大为减少,从而可以降低保费,免赔额条款在健康保险中得到广泛使用,建议投保人在投保时要看清楚保险条款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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