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如何认识投保或理赔过程中6种时间期限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购买商业保险都有一定的时间界限,尤其是商业健康险,从投保到缴费到理赔都有不同的时间界限,读懂这些时间界限有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益,以下是投保或理赔过程中六种时间期限的说明。

  1.投保犹豫期:10天

  投保人买保险后,如果后悔了,可以无条件地退保,拿回自己缴交的全部保费,但要记住有个时间期限:10天。由于保险条款复杂,为了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有一个“犹豫期”的规定。

  一般来说,客户收到保单后的10天是个重要的“犹豫期”,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仔细研究保单,或咨询对该险种比较熟悉的朋友,对自己所投保险种作一番深入考虑,下定最后的决心,保或是不保。如果投保后再中途退保,就要承受较大损失。

  2.交费宽限期:60天

  考虑到投保人可能因为手头资金周转不灵等种种原因,未能按期交保费,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设定一个延交保费的宽限期,大多为60天。这是针对分期交保费的情况而定的,如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交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所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所欠交的保费及利息。

  3.观望期:3个月或半年

  如果患上一些较重大的疾病,身体会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一定是突发性的。反映到医疗保险上来,就是投保人在买保险时,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种隐患,或者他事实上已经是一名“病人”了,如果刚投保,就因此发生医疗费用,要保险公司为其负责,是不太公平的。

  因此,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住院医疗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一般是指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90天或180天以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4.赔付分水岭:1年为界

  如果投保人买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寿险,而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只可获得相当于投保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以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但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则可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5.最佳退保期:两年以后

  由于保险公司发生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的2年内,因此投保寿险的人决定退保的话,也最好在交足保费2年之后,因为未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业内一般认为,如2年内退保,则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交的保费,或者是趸缴保费的30%。

  6.保单复效期: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

  如果投保人在中止保险合同后又开始后悔,又想恢复原有的保单,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可申请恢复,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失效期内的保费及利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