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惠及329.6万职工和居民,支付限额达到35.3万元。今年还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门诊大病医疗费即时结算,方便大病患者就医。
目前岛城五类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标准分别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120元,属独生子女的,财政另外补助5元;大学生2010年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120元,从2011年度起,个人缴费按少年儿童标准调整为40元;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150元,财政补助120元;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2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个人缴纳720元,财政补助120元。“今年肯定要提高,至于何时发放提高后的补助还要进一步制定细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门诊大病即时结算政策将从社区医院推广到全市医疗机构,“五医下属有三家社区医院,今年2月1日起推行门诊大病即时结算,患者不用再垫付资金。”五医院长丁文龙介绍,社区医院虽然为此垫付了不少资金,但却方便了患者,不用再跑腿报销,相关的费用由社区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但目前大医院内还不能即时结算。
据了解,青岛市近期将分析门诊大病社区医院即时结算的效果,适时在全市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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