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7日正式颁布医改方案。这份名为《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指出,深化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上海市发改委主任周波表示,上海一方面将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布局郊区,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建设,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另一方面,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增加即期消费。
文件指出,本次上海市医改明确了上海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增加到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上海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上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将覆盖上海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等。
据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上海医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
在最受瞩目的公立医院改革方面,上海市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收入、改革支付方式等多种措施,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此外,在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徐建光指出,加强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资源配置;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扶持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配套,推进医疗资源整合等等。
徐建光还表示,上海将建设浦东国际医学园、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使其成为上海市现代医疗服务业集聚区,并引进国际知名品派医疗资源、发展外资医疗机构,促进社会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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