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票价中含保费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始,乘客所购火车票都包含有保险赔偿责任,保险费包含于票价内。"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人士介绍,根据1992年《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5条规定,旅客的保险金额,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如婴儿等特殊乘客),一律规定为人民币2万元/人。且保险费包括在票价内,一律按基本票价2%收费。而后,1994年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将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定为4万元。这两个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从相关规定看,我国对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实行强制保险,采取的是标准格式合同形式,旅客并非单独专门投保,旅客只要购买车票就接受了保险合同的条款,自动产生保险法律关系。
商业意外险赔偿额更高
据了解,铁路旅客意外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万元,包括死亡保险金额2万元,另外的2万元保险金额须按实际支出给付医疗津贴。但保险责任赔偿不包括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而若因疾病、自杀、殴斗、无票扒跳车等行为而死亡或致残的,则不给付死亡、残废保险金或医疗津贴。
中国人保集团相关人士介绍,火车票中的意外保险与商业意外伤害险区别较大。目前,铁路运输企业既承担着铁路旅客运输,又承担着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火车票中的意外险由铁路部门赔偿,商业意外险由保险公司赔偿。就赔偿数额相比,悬殊也比较大。人保、国寿、平安、太保、中华等多家公司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卡式产品),火车意外伤害最高保额大都是20万元,且飞机、汽车、火车、轮船多种风险均可一卡打尽。普通的意外险(卡式产品),死亡赔偿也在5万~20万元不等。
寿险亦可赔死亡、残疾
现在,人身保险(寿险)产品越来越多。有传统寿险如年金险、养老险、分红险和重疾险,也有万能险、分红险等投资型产品。这些寿险产品都有一个特点,虽然没有直接的意外医疗赔偿,但对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一律有赔,除非被保险人死因是战争、自杀等。因此,买了这些产品的保户在火车上因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都会有赔偿。前不久,乘坐法航的中国遇难乘客家属除了获法航的责任赔偿以外,还获960万元商业保险赔偿,这笔赔偿就是国内某大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的保险责任。
一般来说,各公司各险种的死亡(残疾)保险责任的赔偿都可以叠加累计的,投得多,就赔得多。因此,经常出门在外而又追求高保障的,不妨多买几份保险,或提高保险额度。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