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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试行城乡一体化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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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参保办法。通过构建全新的医疗保障和政策法规体系,将高新区所属农村户籍人员纳入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中。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参保办法。通过构建全新的医疗保障和政策法规体系,将高新区所属农村户籍人员纳入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中。

  新的城乡一体化医保管理办法设立两种类型的缴费和待遇享受标准。广大农民可以结合自身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选择一类或二类标准参保:一类参保人员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缴纳110元;二类参保人员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缴纳24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城乡居民按照一类标准缴费,享受二类缴费标准的医疗待遇。参保后每年能享受到最高8万元的报销额度。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治疗时可享受到更广泛的药品报销范围和更高的报销比例,并在部分规定的慢性病如肾透析(等门诊治疗上每月享受规定病种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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