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励漪报道:凡是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外来从业人员,今后到医院看门诊、急诊和大病也可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待遇。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上海市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获得的信息。
2007年,上海将结合推行《居住证》制度和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进一步改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支付方式,适度提高工伤、医疗保障水平。在目前住院保障的基础上,对取得《居住证》的外来从业人员,将给予门急诊大病的保障待遇。
今年,上海将有300万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而目前全市已发放爱来人员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9万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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