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大力推进低费率、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民工保险体系建设。目前,该体系已涵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领域。
在养老方面,我市把进企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只要缴费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而且,农民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期间,除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待再就业后合并计算外,还可按农保新方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在医疗保险上,目前,我市农民工可参加3种形式的医保: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就业稳定的农民工;普及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莆田市农民工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参保。
同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职业安全危害频率高的特点,我市也为农民工建立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全市共有125018人参加工伤保险、83720人参加生育保险、先后发放失业金1000多万元,惠及近万名失业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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