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于北京。2000年11月,泰康人寿全面完成经国家同意、保监会批准的外资募股工作。
目前,泰康人寿共有20家股东,其中中资股东包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国内大中型企业。外资股东包括瑞士丰泰人寿保险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等著名国际金融企业。
在以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为核心的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领导下,泰康人寿发展迅速。目前已在全国设立了北京、上海、湖北、山东、广东等32家分公司,249家中心支公司,成功完成全国性经营网络的搭建。
2008年底,泰康人寿实现保费收入578亿元,资产总额1800亿元,净资产近65亿元,内含价值2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213%。泰康人寿以6亿资本,发展成为拥有1800万客户,累计为国家上缴30亿元利税,提供40万就业岗位的持续健康发展的现代大型企业。泰康人寿实现业务发展、价值增长与风险控制的有效平衡。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由《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和《泰康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产品组合而成,具有投入少、保障全、满期返等特点。
该计划充分考虑了县乡客户的保障需求和购买能力,集重疾、养老、身故保障于一身。对于客户来讲,生存有保障、满期返本金。
易于理解,投入少。
相比其他产品,该保险计划按份购买,容易理解,且产品定价时特别考虑了县乡客户购买能力,性价比高。
保障病种高达32种,保障全。
该保险计划除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定义的25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外,还额外提供7种《规范》范围外的疾病保障,使客户的重疾保障更全面。客户以家庭为单位投保时,还可在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家庭保障计划中选择“健康人生”,并通过《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多款附加险来满足家庭个性化保障需求。
投保宽松,满期返。
提供“保至70周岁”和“保至8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供客户选择,0~65周岁人群均可投保。如健康生活到70或80周岁,全额返还所缴保险费。
背景材料
四大特色凸显保障
●保障全面重疾无忧(提供多达32种重大疾病保障)●满期返还兼顾养老(一生健康,到70或80周岁可返还本金)●保费合理物超所值(保费低廉,性价比高)●健康人生呵护一生
多重选择灵活便捷
●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55周岁/65周岁●保险期间:至70周岁/至80周岁●缴费期间:趸缴、5、10、15、20年●缴费方式:年缴
生老病死保障全面
生存保险金
在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或者80周岁后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返还已缴保费。
身故或重疾保险金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或重疾,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重疾,或一年后非意外身故或重疾,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额外附加让家无忧
该保障计划还可额外附加以下险种,满足家庭多样化保障需求。
《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2006)定期寿险》……
投保案例
辛女士,30周岁,年收入6万元。辛女士非常关注身体健康状况,考虑到当前高额的医疗费用现实,打算通过购买保险来进行风险转移。考虑到辛女士的投保需求和经济实力,我们建议她采用如下保险方案:
购买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10份(每份500元),缴费期间选择20年,选择保障期间至70周岁。
辛女士的保额及所交保费情况如下:
险种名称 保额(单位:元) 保费(单位:元)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 258790元 5000元/年
泰康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258790元 0元
辛女士可享受到的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非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25879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初患32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可获25879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体全残,可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258790元,保险合同终止;生存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生存对应日,将获得祝寿保险金10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
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十大理赔案例
一、2007年8月,被保险人因病身故,受益人获公司赔款69万元。二、2006年初,被保险人被确诊为双眼视网膜色素变性,双眼视力0.01。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其支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三、2004年12月17日,被保险人因患恶性肿瘤不治病故,公司向保单身故受益人支付赔款54万元。四、2004年1月27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公司共赔付身故保险金40万元。五、2003年11月20日,被保险人因病身故,公司向受益人支付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金等在内的总计820万元理赔款,圆满受理当年国内最大的寿险理赔案。六、2003年10月12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公司赔付保单受益人共计67.5万元。七、2003年8月17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公司赔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共计120万元。八、2002年春节前夕,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公司赔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共计100万元。九、2002年1月13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公司赔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共计42万元。十、2000年9月24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公司向保单受益人赔付保险金共计2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