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泰康附加定期保险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
缴费期限 灵活选择
保障期限 至保险单载明的终止时止。
产品特色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有效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责任: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列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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