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学生(儿童)参保后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2、问: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年(学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北京市大学生目前就诊主要采取公费医疗的形式,普通高校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都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目前是将其纳入“一小”医保,即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费。其中门诊起付线为650元,超出部分门诊报销50%,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大病由医保基金报销70%,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3、问:学生儿童报销的范围有那些?
答:参保人员发生以下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一)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下简称“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四)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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