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正在住院的沈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姜海洋得到了价值7942元的医疗补助,这是沈阳市开展在职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以来,患病职工得到的最高一笔互助金。
在职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是由全国总工会在全国推广的一项活动,对象是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虽然目前许多在职职工均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但职工自付比例较高。在各级工会建立的特困职工档案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职工比例也很高,互助保障是一种补充医疗保障,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内容之一。
沈阳市从去年5月起开展该活动,职工在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由其单位所属工会统一组织职工以团体形式到各县(市)区级工会报名参加。按照目前沈阳市医保标准和意外伤害赔付标准,每人每年只需交86元(费用可由职工个人、单位和所属工会三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可由单位自行确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助金最高可达数万元。以因疾病住院治疗为例,可按照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70%领取互助金。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之内,会员按自负部分医疗费的75%领取互助金。
目前,沈阳市已有7万余名职工在各级工会组织下参加了“在职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目前已为300余名因病住院及遭受意外伤害的职工支付各项互助金30余万元,进一步减轻了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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