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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开展健康险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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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开展健康险及相关业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应于2012年3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上报保监会。下一步,保监会将视情况对健康险统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较多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开展健康险及相关业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保监会表示,目前健康险及相关业务统计数据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即业务不真实、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整。各公司应针对上述问题,对向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健康险及相关业务统计数据开展全面自查。自查重点是健康险专项业务、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和健康服务业务,自查数据区间为2011年各期统计数据。

  据介绍,健康险重点自查指标:承保人次、保险金额;健康险专项业务重点自查指标:开办市县数、期末有效承保人次、已决赔付人次、已决赔付金额、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重点自查指标:开办市县数、实际参保人次、本年累计新增委托管理资金、补偿人次、补偿金额;健康服务业务重点自查指标:参加健康服务人数、健康服务业务收入。

  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应于2012年3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上报保监会。下一步,保监会将视情况对健康险统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较多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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