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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或纳入商业医疗险理赔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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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行业与各大医疗机构开展更紧密的合作,与法院和社保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合作,尝试将保险医疗人伤案件理赔纠纷纳入法院诉前调解,并与社保局等单位尝试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昨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深圳保险、法院、社保三方合作格局初步形成。

  深圳保监局巡视员兼副局长陈风表示,今年以来,深圳保监局还开展了与社保局共同推动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信息数据共享平台的探索。

  今年以来,保险行业大力推进了社保和商业保险数据共享工作,成立了医保信息数据共享领导小组,与社保局商讨信息数据的实现方式和交流合作机制。据同业公会人士表示,该机制的建立,将致力于提高医疗费用理赔效率,以期为消费者提供简洁便利的服务,同时将有助于识别车险人伤等方面的重复理赔,防范道德风险。

  与法院建立投诉调解对接机制

  理赔纠纷是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最多的纠纷之一,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往往需要在第一时间找到援助。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稳定和社会和谐,在深圳保监局的组织下,深圳保险业同业公会成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

  2011年上半年,该服务总站受理了各类投诉案件与咨询事项共335起,其中立案受理102起,结案率为75.49%,已结案件中,投诉消费者满意度为100%。据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十分重视,曾到保险行业调研,并委派法官在现场观摩指导服务总站案件调解过程。

  目前,同业公会正在积极与市中级法院探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对接机制,特别是在车险人伤案件、重疾险等投诉案件中,对案件性质认定、赔付标准的合理性方面引入行业专家的意见,提高办案效率,增强调解或案件处理工作的专业性、公平性、准确性,以达到多方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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