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记者从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县今年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缴费“买单”。
台江县今年进一步把关注民生工作放在首位,该县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台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县里“对重度残疾人每年按时缴费的,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50%为其缴纳;对享受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部缴纳”。
据了解,该县重度残疾人共2368人,共为残疾人代缴21.92万元。目前代缴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同时完成了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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