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家住桂林市荔蒲县花篢镇的秦某,不慎从家中楼梯上跌落,导致颅脑大出血。事发时家中无人,秦某也未得到及时救治,最终因伤势过重身故。作为一家之主的秦某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意外身故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
3月2日,新华保险桂林中支接到客户报案,中支总经理室随即安排查勘人员前往被保险人家中开展慰问。经核实,被保险人于2010年3月和9月分别购买了我公司团体意外保险,两份保单共交保费120元,保额10万元。但由于客户家属的疏忽,受益人在3月7日来公司办理索赔时只递交了一份保单索赔,理赔人员发现后立即通知并协助客户家属在当天收集齐全索赔资料。3月9日,公司按合同规定给秦某家属赔付了两份保单共计10万元的理赔款。
新华保险的诚实守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赞誉。为此,秦某家属特地到公司赠送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保险事业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二字,新华保险始终用实际行动来践行服务承诺。这份人性关怀,这份物质救助,不仅是10万元的家庭保障,更代表了新华保险对每一位客户爱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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