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裕安区独山镇的一居民向本报咨询,作为一名持有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在办理社会
养老保险时是否有优待政策?自己是否需要交纳保险金?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基金筹集中都有个人缴费的项目,根据安徽省对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对于残疾人有一定的政策倾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对于城镇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而新农保中则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提出,试点地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拥有残疾证明、符合条件标准的残疾人士,可不必交钱。
市人社局农保科负责人表示,重度残疾是指残疾程度在一、二级的残疾人,根据政策是可享受一定的扶助。但各县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具体可享受到的情况还需咨询者到当地人社部门或残联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