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当家花旦”——“
康宁定期保险”和“
康宁终身保险”被迫退市,“康恒
重大疾病保险”有望成替身。孰料一阵猜测之后,国寿自己却重新推出了“两康”保险作为更新换代的产品。当初,旧两康产品是因为不合规而被迫退市,那么,新两康产品是否合规?新产品迟迟不肯露面,是作秀还是另有原因?新旧“两康”有何区别?
“康宁定期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是
中国人寿(601628,股吧)1999年推出的两款
重疾险,近10年来畅销不衰。但是,据2006年出台的《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
健康险将只保健康,不再兼具返还功能,单一返还型健康险需在2007年1月份全部停售。按此《规定》,“两康”在疾病定义、管理规范和返还条款等方面都不合规。故两康产品于今年8月底全面退市。
在两康产品退市之际,也就是一个多月之前,记者曾采访中国人寿销售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国寿当时还没有推出两康产品的升级版,也暂时没有推出升级产品的计划,并建议消费者投保“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两康产品的替代品。时隔一个月,国寿却推出了新两康产品。难道开发一款新产品只需要短短的一个月?是该负责人有意隐瞒开发新产品的打算,还是为了推销其他产品?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寿企划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新“两康”并不是一款新产品,只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进行了修改,所以也不需要像设计新产品那样花费太久时间。而对于为何要建议投保“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作为替代,他却未做明确回答。
那么,新“两康”相对于旧“两康”来说,新在哪里呢?
据介绍,新两康产品修改了旧两康产品中不符合《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范解释,例如将原规范中的“只有保险公司认可或指定的医生出具的证明有效”,修改为“有一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证明有效”,也将不符合《规范》的疾病定义和解释做了修改。
新“两康”产品还去掉了旧产品权益转换的功能。权益转换是指按照合同条件,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更需要的保险合同。例如,有保险公司
定期寿险合同中规定“在距缴费期满日五年或五年以上,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将该保险转换为本公司当时正在销售的
终身寿险合同、两全寿险合同或养老合同,且无需可保性证明”,这可以使快要没用的累积保费再次被激活。若投保人享有“可转换权益”,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这也就避免了被拒保或者加保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