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今年4月,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突破74.28万人,参保率在99.5%以上。去年,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平均个人自付比例为23.5%,低于全省平均数(29.1%)5.6个百分点,为全省最低。
近年来,日照市城镇医疗保障保障范围稳固扩大,截至今年4月,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突破74.28万人,覆盖面稳定在99.5%以上。
据了解,日照市统筹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特病门诊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8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70%,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最高支付限额成年居民12万元、未成年居民15万元,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的6倍目标。
另外,日照市统一建立城镇居民、职工门诊统筹制度,成为全省第三个将城镇居民和职工同时纳入门诊统筹制度的城市。参保人员年度纳入统筹支付的变通门诊医疗费600元,报销比例为50%或60%。截至2012年4月,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签约人数为21.53万人,承担门诊统筹服务的已签约医疗机构99家。(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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