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哈尔滨一家医院发生杀医血案;4月,北京一天连发两起暴力伤医事件……当前,医疗纠纷频发,表现形式也愈发激烈,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解决体系刻不容缓。
近日,多个农工党地方组织不约而同围绕这一问题提出了建议,他们呼吁建立多个部门和组织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合理公平的医疗纠纷处理渠道。
现在,部分省市已经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机制。农工党甘肃省委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一个由法院、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的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农工党桂林市委也主张建立多部门联动处理机制,引导医患双方选择走第三方调解的道路。他们还提出,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有独立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办公场所,同时有保障运转的经费和掌握一定相关医学和法律知识的人员。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调解模式是行之有效的,但各地调解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不同,用俗话说还是有点‘乱’”,农工党安徽省铜陵市委主委黄玲认为,有必要建立相对统一的调解机制,实行医疗责任险的强制保险制度,同时借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成功经验,设立医疗责任保险基金账户,使医疗责任保险金全额用于医疗风险承担,确保医疗责任保险金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所用。对此,农工党甘肃省委建议,在推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时,对一些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损害,比如无过错输血感染、重大或者新发传染病等等,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由各级财政承担这些风险。同时,明确医疗纠纷有索赔要求的,公立医疗机构不能自行协商处理,必须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这样能有效地将医疗纠纷调解转移到院外,从而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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