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创新“和谐社区大家谈”、城乡文化结对等载体,建成通北回族文化大院等文明生态工程,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涌现了12家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达到441家。对外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创建了机关报《今日兴庆》,开展了由中央驻宁媒体及区市各主流媒体参加的“记者走进兴庆”等系列宣传活动,扩大了兴庆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人民武装和“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连续5次被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区。
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得到充分体现。民主党派、工商联等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共青团和工会、妇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各自领域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治区工作深入推进,圆满完成“四五”普法。深化政务、村务、校务公开,开展了农村民主议政日等活动,实行了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保持了宗教领域稳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完善治安防控网络,狠抓巡防、保安、民防、民警、武警五位一体的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改善了社会治安状况,被自治区命名为首批“平安县区”。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了各类信访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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