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启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以来,泸州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居全省前列。
深入调研,及时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泸州市人社局会同教育、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成立调研组,对全市大学生总人数、组成结构、高校医务室建设现状、每年学生人均门诊费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妥善研究解决了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问题,指导高校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保扩面工作。
注重服务,着力提高大学生医保待遇水平。泸州市对纳入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实行每年每人15元的低水平缴费、高水平待遇的医保政策,即住院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封顶线高、二次报销等政策,使住院政策内医疗费报销达71%以上。同时,门诊大病种类多,普通门诊待遇好,全市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费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50元,门诊医疗费报销不设起付限,报销比例从35%提高60%,封顶线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门诊大病从6种增至7种,增加了我省高发的遗传性血液病地中海贫血。
建立机制,全力推动大学生参保工作。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与高校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每名领导、中层干部联系帮助、协调学校学生参保。积极主动向各高校了解在校大学生人数,定期统计参保情况,深入到每所高校调查落实门诊医疗费即时结算,随时掌握高校的参保动态和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大学生参保3.2万人,参保率达100%,实现了全覆盖。(来源:泸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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