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将医疗保险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426万人,参保率超过95%,19个市积极融合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我省步入全民医保的新阶段。各地逐年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实现“大小病兼顾”,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7%和7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和13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市均建立门诊大病制度,将恶性肿瘤、尿毒症、糖尿病等21个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全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13个市积极探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保障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各地普遍建立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基层服务平台,全省发行2254万张社会保障卡,大力推广社会保障卡医保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统筹区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积极推进省内和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延伸阅读:
广东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会议
全省各地在推进全民医保进程中,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模式,形成最有代表性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合署办公、便捷服务”的“湛江模式”。如湛江等市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大额医疗保险,医保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展政策咨询、医院监管、结算支付等工作,加快了城乡统筹进程。“湛江模式”得到了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以及汪洋书记、朱小丹省长等国家、省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另一种是“管办分离、保险公司托管”的“番禺模式”。如广州市番禺区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行“征、管、用”分离、基金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
这些地区通过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委托市场第三方、将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给商业保险机构办理,一方面,使得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办好政策制订、待遇调整、优化服务、监督指导等工作,实现了政府、市场资源互补,延伸了政府服务的手臂,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如湛江市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弥补了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力量和服务条件的不足,通过统一的支付平台和直接结算机制,简化了参保群众的报销流程,居民普遍反映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后住院报销比例高、方便快捷。今年2月,湛江市李阿伯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在湛江市坡头卫生院住院13天,医疗总花费3188.6元(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934.6元),医保基金直接与卫生院结算2494.41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78%,参保人出院时只支付了不到700元。另一方面,将基本医保的普惠性、可及性与商业保险的灵活性、可选择性结合起来,可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的医保需求,进一步减轻参保人负担。如湛江市在推进城乡统筹中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大大增强了保障能力,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将2011年的待遇水平与2008年对比,住院实际平均报销比例从38%提高到58%,人均报销费用从1406元提高到2242元,门诊特殊病种由7个增加到23个。同时,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住院费用手续零起付线,并增加10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有效减轻困难人群负担。湛江市的庞先生从2009年开始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常年需要血液透析治疗,2011年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一年缴费60元,医保基金报销其住院及门诊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共计7万多元(72378元)。
今年以来,广东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省府办〔2012〕19号)和《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省府办〔2012〕31号),今年把城乡居民医保引入市场机制试点扩大到汕头、肇庆、清远、云浮4市,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统筹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保障体系、综合服务体系、规范化监管体系以及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和退出机制。2013年在总结完善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将再进一步扩大试点。(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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